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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01  访问次数:[]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为了坚持、完善和规范医学院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搞好思想理论建设,根据《许昌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 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测性和创造性。通过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带动全院党员干部的学习。  

第三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四条:中心组成员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个人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读书,做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组织形式

第五条:中心组由院党委直接领导。中心组由下列人员组成:院党政领导,党政办、团委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其他有关人员经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第六条:院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学习秘书由党政办负责党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第七条: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理论学习的意见,联系单位实际,主持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和安排,搞好学习成果的总结和交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第八条:中心组秘书要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份学习安排,做好每次学习的准备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材料,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记录;撰写年度总结。  

三、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第九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学习中心内容。提倡读原著,包括马列原著、毛泽东原著、《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胡锦涛、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还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历史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等。  

第十条: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要有针对性,有侧重地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力求学习形式生动多样。可采取重点发言、集体讨论或听辅导报告等形式。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并努力做到工作时间学习与工余时间学习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应用理论指导实践相结合。  

四、学习纪律与要求

第十二条:中心组学习必须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记录,有读书笔记,有总结,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上报年度学习计划和总结。  

第十三条: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不能参加学习者,要事先向党委书记或主管副书记请假,事后以自学的形式补上所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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