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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医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01  访问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学院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照《许昌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员为学院党政副职、党政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翟惠婷 艾旭光  

成员:李万仓 李志刚 郑晓冬 张彩霞 乔书欣  

办公室主任:冉军科  

成员:张付民 詹永杰 吕欣 张旭明 郗磊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不搞形式主义。  

3、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党务院务公开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主要形式

1、学院设立宣传橱窗,在橱窗内设立党务院务公开栏,把要公开的内容,用文字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公开。  

2、学院网页专门开辟党务校务公开栏,把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人士对学院的意见和建议。  

3、学生工作通过校园广播及时向学生公开。  

4、建立“领导接待日”。每周二下午3:00—5:30为领导接待日,向教职工生及学生家长介绍学院的各项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整改。  

四、公开程序

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向教职工生公开——整理反馈意见——再次公开。最后归档备查。  

五、公开内容及时限

1、不定期公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报的有关文件精神,工作管理机构,工作常规要求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有修订、调整,在修订调整后,及时公开。  

2、定期公开。教育教学的各项常规检查,班级管理等,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的长期性工作,把检查结果定期公开。  

3、即时公开。学院临时性的工作,即时公开。如考勤结果,活动检查结果,对一些应急性的要求检查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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