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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01  访问次数:[]

学生干部是学生的骨干,在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为加大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的力度,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原则

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依照规章制度办事的原则  

二、学生干部应当具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忠诚老实、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奉献、不计名利、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技能,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原则上达良好以上。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强。  

三、选拔的程序

采取民主推荐或自荐、组织考察、竞选相结合的方式。  

四、学生干部的任用期限

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干部任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一换届。  

五、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有计划地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或以会代训。  

(二)学生干部优先进入团校和党校进行培训。  

六、学生干部的奖惩

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奖惩。  

(一)考核结果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挂钩。  

(二)考核优秀者在评优、评先、组织发展中优先考虑。  

(三)在任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免去其职务:  

1、民意测验反对率达30%以上或优秀率达不到30%者;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4、学习成绩累计有两门课程或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  

七、院团委、学生会的岗位设置

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网络信息部、社团部;院学生会的岗位设置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纪律督查部、勤工权益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学习部,女生部,宿管部、宣传部。  

八、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在医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由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

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归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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