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是在许昌学院医学院分团委及许昌学院学生会领导下的医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医学院分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并欢迎来自其它各个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医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校、院之间的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领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院同学服务。
(三)经常与校内各有关单位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密切与各兄弟单位学生会的联系。
(四)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罢免学生会代表
(二)监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对学生会日常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活动,争取做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医学院分党委的领导及医学院分团委的指导和帮助,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
(一)学生会主席团有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八条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有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提议并得到常任代表委员会(?是否改为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医学院分党委批准。
(二)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的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并审议上届学生会的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4、选举并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团。
5、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代表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有以下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学生会干部的考核、例会、值班制度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行。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以及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定期向常任代表委员会通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五)筹备下次学代会。
第十条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到三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纪律督查部、勤工权益部、心理保健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学习部,女生部,宿管部、宣传部等部门,各班委会为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聘请院分团委专职干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医学院学生会的监督者,负责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学生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须经医学院批准。其成员分工经民主协商确定。学生会主席外出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班委会由本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应为团结全班同学,保障本会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学生会干部必须接受监督,考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具有民主精神,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的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医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支持召开学生会常务会议、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学生会各部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二)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医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三)及时向院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院务会议,代表学生会向党政提出与学生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四)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学联的有关会议精神。
(五)同分团委保持联系,列席分团委有关会议,自觉接受分团委的指导帮助。
(六)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接受学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
(七)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八)完成党,政,团及上级学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学生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三)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并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四)向主席和学生会常务会议(常委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二)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三)围绕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决策。
(四)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收集、管理及发放工作,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作好“学生会大事记“。
(五)负责学生会所有成员的考勤工作。
(六)负责学生会的公共物资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学生会内部的活动、培训和学习。
(八)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习部部长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习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制定,检查,落实及总结。负责学生的学习及各种学术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并与学校教务处,校学生会学习部等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掌握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学院培养目标,与医学院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反映广大学生学习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使医学院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以不断改善。
(三)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筹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等各种学术活动,并协助校学生会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谨治学氛围的形成,活跃广大同学的第二课堂。
(四)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学习部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促进各院系学术交流的开展。
(五)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
(六)搞好学生评教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文艺部部长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各班学生参加文艺活动。
(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高品质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广大同学的文艺素养和水平。
(四)掌握学校的文艺工作方针,充分结合广大同学的需求,创造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组织、策划、举办融思想性、教育性、娱乐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文艺赛事和活动。
(五)通过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进一步发掘、培养文艺骨干,加强文艺队伍和团体的建设和发展。
(六)加大与其他院系学生会文艺部的联系,加强文艺工作方面的互动与交流,促进医学院文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七)协助医学院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工作,为不断提升医学院学生会的形象和影响力做出贡献。
第二十三条宣传部部长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三)围绕学校、学院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各班宣传委员会议等形式,协调、指导各级各班宣传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对海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学生媒体的管理,掌握学生宣传文化阵地,为学校和本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板报、海报等各种形式的宣传、采访、报道和宣传稿件的拟订。为本会各种大型资料的编辑和文字材料的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与校内外新闻舆论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对外投送稿件,争取外界对医学院和本会的关注,在校内外宣传医学院和本会。建立一支精干的宣传报道队伍,采访、调查相关重要活动以及同学们关心的线索和话题
(六)为医学院广大书法、美术、摄影以及文学爱好者提供交流的空间,通过开展书画比赛、摄影大赛,主题设计大赛以及各类征文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七)加大与各院系宣传部门的联系,配合校宣传部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体育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与学校体育教学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学们身体素质的提高。
(三)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遍性极强的体育活动,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五)通过运动会、体育比赛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医学院体育队伍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六)组织院国旗队做好周一升旗仪式相关工作。
(七)加强与兄弟院系体育部的沟通,积极加强与兄弟院系的体育竞赛,促进交流。并积极配合校学生会体育部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纪律督查部部长职责:
(一)负责自律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协助主席团监督院学生会各部门、委员会工作完成情况。
(三)负责对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及内部纪律。
(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维持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定期对学生会内部账目进行督查核实。
(六)掌握全院学生思想动态,积极与学习部配合抓好全院学风建设。
第二十六条勤工权益部部长职责:
(一)负责勤工权益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与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密切联系,尽可能为医学院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困难同学通过参加一定的体力或脑力劳动,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改善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切实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与学校、医学院的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四)监督学生组织、社团的工作,预防、避免发生学生组织、社团侵犯学生正当合法权益的事件。
(五)开展加强道德修养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风和习惯,塑造许昌学院学生的优秀形象。
(六)开展普法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维权信息,努力提高广大同学的法制意识,从而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
(七)配合医学院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八)加大与校学生会以及兄弟各院系学生会维权工作的合作。
第二十七条生活部部长职责:
(一)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定、检查、落实和总结。
(二)规范医学院教室、寝室和卫生区卫生检查制度,奖罚分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生活方面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学生食堂,搞好教室、宿舍以及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和防疫工作。
(四)加大与校学生会卫生部、生活部的联系,密切注意同学们在住宿、饮食方面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八条女生部部长职责:
(一)加强女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教育。
(二)根据女同学自身发展和特殊利益的需要,制订适应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热情关心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院有关部门为女同学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设立女生档案,及时反映各班女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动态。
(四)根据女同学的心理特点,设计并开展适合女同学需要的各种宣传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
(五)深入了解情况,为女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排忧解难,帮助女生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提高女生的自身修养。
(六)请有关专家开展女性生理卫生知识讲座,帮助广大女生健康成长。向校、院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女生的实际意愿和需要,维护广大女生的权益。
(七)配合医学院做好女生楼的卫生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
(八)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的联谊。
第二十九条心理保健部
(一)对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做好预约工作,热情接待求询人员,对咨询工作严格保密。
(三)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遍性地指导大学生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负责对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业务交流活动。
(六)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月活动
第三十条为保证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的正常有效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值班人员为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干部。
第三十二条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值班纪录,并交给下一值班人员。
第三十三条制定的值班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做好值班出勤,不得早退,无故缺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四条值班人员如确实不能到岗,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说明事由并提交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其他干部替代。
第三十五条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不得聊天,抽烟及大声喧哗,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要礼貌,热情,积极主动。接电话时礼貌用语。能解决的问题自己解决。如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七条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翻看学生会档案及其他文件。
第三十八条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每天上午值班的干部须打扫办公室卫生。
第三十九条干部值班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的标准之一。
第六章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制度
第四十条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内部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一条各部例会地点可安排在学生会会议室(是否设置),或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各部例会时间由部长确定。
第四十二条各部例会力求简短、高效、认真作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扼要、格式清晰,会议记录有各部保存。
第四十三条各部例会应邀请分管主席参加。
第四十四条各部例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化,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安排。
第四十五条各部例会结束后,打扫办公室卫生。
第四十六条各部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部门例会制度,分管主席认可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各部例会是否规范、高效,作为部长考核的标准之一。
第四十八条本例会制度由主席团监督执行,解释权属于主席团。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监督执行。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医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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