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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4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推动高校学生会改革年底基本到位,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的,我院开展学生会深化改革评估工作。现将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分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http://wzq.xcu.edu.cn:8080/_vsl/77AFA34BD344D7527A9E3C717E73F5DF/3519E0AC/A243

http://wzq.xcu.edu.cn:8080/_vsl/9F54F9DE3ADD857F4C954943E1423368/F3EAB6EE/8461

二、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分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http://wzq.xcu.edu.cn:8080/_vsl/3AD5167C651366853CCCA21CE737B0DC/612FF03E/1BA7

三、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http://wzq.xcu.edu.cn:8080/_vsl/BEB6DB7B95D1E30D6151273A3D90E5AB/148CC2D4/FCE5

四、学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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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并审批后,主席团候选人确定。经院学代会进行等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六、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医学院于2020年11月13日下午2:30在医学图书馆六楼学术报告厅召开许昌学院医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校团委、院党委相关领导老师,46名学生代表、3名列席代表参加大会。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并审议医学院近五年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医学院2020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由班级推荐,后由学院团委、院学生会按照推荐结果确定代表候选人,再由学院通过院级学代会差额选举出席校级学代会的代表,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

最后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小组与推荐班级联系进行调整。

http://wzq.xcu.edu.cn:8080/_vsl/6B2069E41276184D8E37259C7EE4D1C6/FBD225C9/7926

http://wzq.xcu.edu.cn:8080/_vsl/E953C8E5832205F740EC09B4024B95C6/2DC14854/7D1A

http://wzq.xcu.edu.cn:8080/_vsl/3C70727372D6ACA716F4E95171C0A880/467D640C/7599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推动高校学生会改革年底基本到位,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好我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的工作,贯彻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组织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对象。许昌学院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述职评议内容。 主要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向各级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述职评议评分方式。 述职评议总分为100分,总分达到80分或以上评议为优秀;总分达到60分或以上评议为良好;总分低于60分评议为不及格。由述职评议会成员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材料、述职内容、述职演讲表现综合给出。

第五条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初。

第六条述职评议会组成:由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班级评议会由班级代表、辅导员组成。

第七条述职评议 会运行模式。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各级评议会述职;部门工作人员向本部门全体人员述职;班级工作人员向班级评议会述职。各级述职评议会由各级负责人(主席、部门负责人、班长)负责召集、通知。工作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述职报告并上交。

第八条述职评议结果。 各级述职评议会后,由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录人相应任职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各类评奖评优以及综合测评加分的依据之一 。其中总分达到80分评议为优秀,总分达到60分评议为良好,总分低于60分评议为不及格。)

九、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学生组织全面落实院党委的领导。院党委高度重视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定期听取相关汇报,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十、二级院系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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